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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

2015年01月29日 00:00  点击:[]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

近日,一项关于高职招生的新政引发关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出台,2015年陕西省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将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其中,分类考试招生采取四种形式进行,各高职院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招生计划的50%,是新政的两大亮点。

政策:

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后不能再参加高考

据了解,2015年陕西省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二是综合评价招生: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三是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对获得相应奖项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人员实行免试入学;四是实施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及录取工作。2015年各高职院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招生计划的50%。

据省招办介绍,第1、2、3种形式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8日前已预录取的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办理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3月6日8时至10日17时,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规模大幅增加

据悉,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四种形式,往年都实施过。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称,今年和往年相比,主要有三点区别:

一是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大幅增加。从招生院校来讲,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在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增加了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在2014年17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扩大至除示范高职院校外的所有省内高职院校。

二是省招办为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时间在高考以前。

三是自行放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2015年,高考统考前结束的3种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省招办提醒考生,如果放弃前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参加高考统考后一旦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就会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录取已满额而丧失机会。此外,鉴于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专业,国家有特别规定或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范畴。

声音:

高校:我省高职院校将重新洗牌

西安培华学院理事长姜波说,学校现在可以有多种招生方式,生源渠道被进一步拓宽,从长远来说,是一件好事。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办主任王涛表示,高职分类招生会让我省高职院校重新洗牌,一些不具有行业特色和优势的院校将被淘汰,有专业特色的院校将越来越好。

高考生:首选仍是参加高考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很多学生特别是高三学生,还不了解职业教育实行分类招生这一政策,对报考高职也不是很关心。在西安市含光中学,30多名高三学生均表示,自己的目标是参加高考,然后进入理想的院校。该校高三文科班王海玲坦言,自己对高职院校并不了解,不过可以考虑报考高职。其他同学则表示,对报考高职院校没什么兴趣。

家长:担心教学质量遭受“重创”

对于高职院校的多元化招生,家长李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学校的生源通过“综合评价招生”来完成,会不会影响到整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一些高校来讲,生源结构的变化,会不会“重创”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对此,西安欧亚学院副校长张军宏表示,对于新政没有准备的高校,教学质量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在过渡时期。

华商报记者 彭宏 杜娟 耿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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