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的精神,“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分类考试招生不是不进行高考,只是变换了考试的形式,由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扩大院校招生自主权。考生可以更容易地跨越高考独木桥,进入自己满意的学校,选择最喜爱的专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最大的得益者是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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