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公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面对社会上对高考录取公平公正性的质疑,最现实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强化了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及其领导下的招生部门的责任,而不是发现问题时以一句集体负责推卸责任。
同时,校长不仅是一所高校的领导,往往也是学校的象征,一位学生尚未踏入高校校门,就能够通过录取通知书“认识”校长,这种神交不仅拉近了学生与学校的距离、增进了亲近感,更感受到学校对每位学生的重视和关爱,有助于他们融入高校的美好发展前景之中。这对于他们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今后专心攻读、奋发向上无疑将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甚至可以说,每一份录取通知书,都可能成为学子们一辈子的念想。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将永久留存在他们的记忆之中。刚进入成年、即将步入高校的学子们,用心体会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对于他们今后真诚待人、关爱他人、谨慎做事,都将是一次有益的教育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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