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2023 |
2024年招生计划 |
文化课最低分 |
专业课最低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303 |
220 |
20 |
艺术理 |
255 |
214 |
6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305 |
214 |
50 |
艺术理 |
278 |
208 |
7 |
表演 |
艺术文 |
305 |
81 |
68 |
艺术理 |
254 |
80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 |
349 |
88 |
57 |
艺术理 |
320 |
88 |
25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 |
303 |
348 |
15 |
艺术理 |
281 |
340 |
6 |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2023 |
2024年招生计划 |
文化课最低分 |
专业课最低分 |
广告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224 |
230 |
7 |
艺术理 |
212 |
234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229 |
229 |
5 |
艺术理 |
234 |
212 |
2 |
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分段说明
本科优师专项段:优师专项段为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校考段:本科校考段为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统考段:本科统考段为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投档录取按优师专项段、本科校考段、本科统考段三段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在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完成。
本科校考段录取时,将填报该段志愿且有关高校校考专业合格(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优师专项段、本科统考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x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x高考文化课满分)x5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记为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