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19日 09:47  点击:[]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中心),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3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专业类别要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考生。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9日。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0年11月20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信息数据库和照片。

(二)艺术统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1年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2020年11月22日8:00至11月30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规定时间起到考试结束前,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具体安排如下:美术与设计学类2020年12月16日8:00,戏剧与影视学类2020年12月28日8:00,音乐学类2021年1月5日8:00,舞蹈学类2021年1月5日8:00,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1年1月11日8:00。

(三)艺术统考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四)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下午至2021年1月3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3.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上午,面试(作曲笔试)时间为1月9日下午至1月13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至1月13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

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艺术统考各类别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面试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登记表》。

(六)艺术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29号)文件执行。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规定,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美术、唐卡)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任意2门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书法)本科合格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0号)要求,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专业统考合格线,与统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相应专业校考,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在对照表中未列出的专业,考生参加校考时无统考合格要求。

二、艺术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外,其余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若有充足理由确有必要补充考核时,须经办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向我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若有充足理由确有必要补充考核时,须经办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向我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学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若有充足理由确有必要补充考核时,须经办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向我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航空服务类专业均应使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三、艺术统考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一)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工作进程,将在各类别考试、评卷、成绩校对完成后陆续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二)统考合格证发放

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统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进行。

(二)落实疫情防控

目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点面试防疫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文件执行,笔试防疫要求参照《关于印发<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11 号)文件执行,上述两方案中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在校考生每天由学校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在考试前两天,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汇总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数据,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按以上渠道每天上报。所有考生由考点负责,签订《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口罩,并在进入考点及考试过程中佩戴,考试前一天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随身携带备查(扫码方式见附件4)。“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加强宣传指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艺术统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及问题,针对网上报名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尤其要加强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的宣传,确保艺术类考生全面掌握报名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艺术类专业统考划定合格线的要求进行专项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确保每一位考生知晓政策变化;要加强对学校专业课教师和班主任的培训,使其掌握考试内容、成绩使用方式、投档录取规则、政策变化等应知应会内容,以便更好指导学生报名、考试。

(四)加强考试管理

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安全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信息安全,加强评委 (裁判)、考务等相关组织、参与人员名单的保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成立由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制定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评委管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在统考中违法、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由纪检部门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人员处理程序》(详见附件5)进行处理。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邮政编码:730010

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ganseea.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anseea.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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