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甘肃、贵州等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宣布新高考方案落地,将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
据了解,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最早的第一、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高考科目的设置为“3+3”模式。
2019年4月,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第三批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
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据教育部网站今年5月份消息,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七省(区)作为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启动改革。
截至目前,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已有多个省份正式公布“3+1+2”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黑龙江省
9月15日,黑龙江省公布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将于2021年高一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新高考,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共14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六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包括1门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和2门再选科目科目(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2门),即“3+1+2”模式。
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两部分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黑龙江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
吉林省
9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于当日下午在长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教育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等进行发布和解读。
吉林省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2024年实行“新高考”。“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首选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再选2门,即“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甘肃省
9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24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这意味着,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分文理科。
据了解,2024年起,甘肃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安徽省
9月15日下午,安徽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安徽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改革方案,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考试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进行。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贵州省
9月15日下午,贵州省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选才、多元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4项原则,推动“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4项改革,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的目标。
江西省
9月15日下午,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举办,会上介绍了《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出台意义。
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和安排,江西省作为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考试科目“3+1+2”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高考同期+“一年两考”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总分=卷面原始分+等级转换分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按“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