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3〕2号)文件精神及《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招生章程》,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3月10日、20日
面试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08:30-12:30;
下午:13:00-19:00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下午13:30-15:30;16:00-18:00
笔试考场: 第一考场:学术苑二号报告厅
第二考场:学术苑三号报告厅
面试测试室:国际合作学院401、403、404、405、406教室
职业技能测试室:国际合作学院402教室
二、测试流程
1、考生在招生办公室验证、领取准考证之后,确认所报学院、所选专业,前往学院指定候考室候考。
2、根据顺序由工作人员安排面试测试。
3、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在面试完成之后根据考试安排按时前往笔试测试室参加考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考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方式完成。
2、“三校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完成。
3、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4、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考试信息,做好个人考试考前准备,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考试用品,自觉遵守学校考试相关规定。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招生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试区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以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违者,一律按作弊处理,考试当场成绩作废。
三、考试考场警戒线内,考生不准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及扰乱考试组织工作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考试安排。
四、入场后,考生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摆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待监考人员发布面试、笔试考试结束后指令后,允许考生离场,考生应安静、迅速离开,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考生进行面试、笔试考试中,根据考试相应要求,完成考试答题,笔试时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等基本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一律无效。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涉及试题内容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询问并要求更换。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处理。与考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八、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